  
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
 
	持续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力度。
 
	对确需下放给基层的审批事项,要确保基层接得住、管得好。
 
	积极规范行政审批行为,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。
 
	积极推行一个窗口受理,对适合网上审批的应实行网上审批。
 
	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“零超时”。
 
	持续推进职业资格改革
 
	通过取消、合并等再减少一批职业资格。
 
	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,实行清单式管理,并实行动态调整。
 
	今后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在清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,清单之内非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,行业协会、学会等不得变相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。
 
	职业资格设置、取消及纳入、退出目录,须经评估论证,特别是新设职业资格要征求社会意见并报国务院批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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